Q 含发酵原料的化妆品要出口欧盟,安全评估、CPNP 通报和宣称要注意什么?与国内备案有何不同?
直接回答含发酵原料的化妆品出口欧盟,须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 (EC) No 1223/2009:上市前经CPNP 免费通报,由负责任者(responsible person)承担合规责任,并准备…
直接回答含发酵原料的化妆品出口欧盟,须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 (EC) No 1223/2009:上市前经CPNP 免费通报,由负责任者(responsible person)承担合规责任,并准备…
直接回答植物发酵原料用于化妆品备案时,原料端通常需配合提供“原料安全相关信息”:原料基本信息、生产工艺简述、质量控制要求、风险物质限量与国际权威评估结论;若属新原料(未列入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…
直接回答标签合规三件事:法定要素标全(产品名称+特证编号、注册人/备案人/受托企业名称地址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、全成分、净含量、使用期限/使用方法/安全警示);禁语不碰(医疗作用…
直接回答新原料两条路径:防腐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祛斑美白功能的新原料须注册后方可使用,其他新原料使用前备案即可。注册/备案后进入 3 年安全监测期:每年报告使用与安全情况,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纳…
直接回答特殊化妆品(染发、烫发、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及宣称新功效)注册流程:提交申请资料 → 受理/形式审查 → 技术审评 → 决定发证;技术审评机构应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…
直接回答依据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,儿童化妆品(适用于12岁及以下儿童)配方设计须遵循"安全优先、功效必需、配方极简"三原则: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原料、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化妆品新原…
直接回答要按成分分级看:维A酸类(视黄醇/A醇、视黄醛/A醛、视黄醇酯)在备孕、孕期、哺乳期建议一律避开;水杨酸在化妆品中是限用组分(驻留类≤2%),孕期建议避免大面积、长时间使用,保守起见可…
直接回答《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,应提交:注册/备案人信息、生产企业信息、产品名称、产品配方(全成分)、产品执行的标准、标签样稿、产品检验报告、产品安全评估…
直接回答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确立四类方法:①人体功效评价试验;②消费者使用测试;③实验室试验;④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。2026年7月29日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70号公告明确:除祛斑美白、…
直接回答要。发酵来源新原料的菌种资料至少包括:菌种鉴定、菌株来源与历史、生物学特性、菌种安全性与稳定性背景。购自专业菌种保藏机构的,提供菌种证书;自行分离、筛选获得的,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…
直接回答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规定,新原料注册或备案应提交四类资料:①备案人主体信息;②新原料研制报告;③制备工艺、稳定性及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资料;④安全评估资料。文献综述不是独立"一…
直接回答判断逻辑三步:①是否属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(2021年版)》已收录原料——是则按已使用原料管理;②未收录即新原料;③新原料中,仅防腐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祛斑美白五类需向国家药监局申请…